就业指导 创业指导 城院学子风采 就业政策 招聘信息 就业资讯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 > 创业指导 > 创业政策

2009年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-06-26

2009年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

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是由团区委和广西银监局牵头组织,国开行、工行、农行、中行、建行、邮储银行广西区分行以及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、广西北部湾银行等8家银行均与团区委签署了授信协议书,3年内为我区青年创业贷款授信总额为267亿元。此外,广西金融投资集团也给予了大力支持,3年内为青年创业贷款担保授信50亿元。

基本条件:

我区大中专毕业生、返乡青年农民工、城镇失业青年等均可申请贷款,其基本条件是: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无不良信用记录,有一定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、加工技术经验(家庭成员有也可以)和创业愿望、创业项目。接受了SYB(创办你的企业)YBC(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)KAB(大学生创业教育)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将优先获得贷款。

贷款方式:

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的贷款方式主要有3:一是无需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;二是担保贷款;三是抵押、质押贷款。

贷款额度:

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,一般不超过5万元;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单笔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。抵押、质押和保证担保(含联保)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,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。贷款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,最长不超过5,具体还款期限可由借、贷双方共同商定。贷款利率坚持“保本微利”的运营方式,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可给予适当优惠,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0%。贷款的发放采用在授信额度内采取“一次授信、随用随贷、循环使用”的方式,还要把青年创业贷款与银行卡功能结合起来,发放“广西青年创业信用卡”。

申请办法:

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可自愿向所在村(社区)团组织申报,填写《广西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》,交至各乡镇(街道)。然后由所在的乡镇(街道)团组织,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的加工技术经验、创业计划可行性、预计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了解,初步筛选、审核,签署意见后择优推荐给各银行金融机构。再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核定拟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并签署意见,向借款人发放“广西青年创业信用卡”。

贷款贴息:

凡属农村青年的创业贷款,将由各县(市、区)团委争取财政、劳动就业部门给予贷款贴息。而正在开展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的县(市、区),属于贫困农户的青年贷款,还同时可由当地团委协调本级扶贫、财政部门按照扶贫政策规定给予贷款贴息。城镇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青年自主创业,由县(市、区)团委协调劳动就业部门给予贷款贴息。 

 

最后更新
热门点击
  1. 2009年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
  2. 桂林大学生创业园探索大学生自主创业新模式
  3. 广西区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
  4.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
  5. 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
  6.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
  7.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
  8.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
  9. 我国现行的七大主要创业政策

Copyright © 2005-2009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
[主办]就业指导中心(0771-7515656)
[技术维护]传媒中心